
8月14日,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《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》,以支持创新医疗器械在医疗机构开展应用示范,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此次申报包括各类器械及医用软件在内,共十大方向。明确了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,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。
对验收结果“优良”的项目,将给予申报单位挂牌“上海市(项目相关细分领域)应用示范创新中心”。对于列入应用示范项目的创新医疗器械、参与示范项目的单位,在申报高质量发展专项、申请配置相关设施设备、申请相关收费项目和纳入医保支付时予以优先支持。此外,在国家或上海市重点项目推介、金融支持、对外合作、宣传推广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。
(来源: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)